發(fā)新貼回復
返回列表

查看:5983     * 貼子主題:最新!青島放寬人才住房申請條件

帥哥:日眾



積分:338
注冊:2006-06-24
溝通:
Post By:2023/7/19 8:55:34
7月18日,青島兩部門聯合發(fā)布[color=#007AAA][b][/color][/b][color=#007AAA][b]關于調整市級統籌人才住房[/color][/b][color=#007AAA][b]日常申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color][/b][color=#007AAA][b]↓↓↓[/color][/b]

[img]/tp/2023/0719/0855211637.jpg[/img]

[color=#000000]各有關單位:[/color]
[color=#000000]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青建發(fā)〔2023〕14號)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業(yè)務實際,對市級統籌人才住房日常申請條件、審核時限及選房方式予以調整,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color]
[color=#FFFFFF][b]一、放寬申請條件[/color][/b]
[color=#007AAA][b]在符合限購條件下,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持有不多于1套商品住房且未享受過我市住房優(yōu)惠政策的人才可報名申請市級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color][/b]
[color=#FFFFFF][b]二、優(yōu)化申請和審核程序[/color][/b]
[color=#000000]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3月、6月、9月、12月)的前3個工作日內,將本季度的房源通過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發(fā)布。在申請人選房前如有變化,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隨時進行房源動態(tài)調整。[/color]
[color=#000000]每季度的最后一天(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為當前批次申請截止日,系統自動對在此之前通過單位初審、公示并提交的申請進行匯總,生成申請人名單。市、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于截止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啟動審核和評分工作,對本季度全部報名人才進行審核和評分。審核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5個工作日內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相關部門在5個工作內完成復核。[/color]
[color=#000000]市、區(qū)(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根據評分排序名單,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查重,經查重符合條件的,按照無房人才和有房人才分別確定選房順序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通過信息系統公布輪候選房事宜,明確選房人員名單、選房順序、選房時間等相關內容,并具體組織實施選房工作。[/color]
[color=#FFFFFF][b]三、簡化選房流程[/color][/b]
[color=#000000]市級統籌產權型人才住房選房遵循“同批選房,無房優(yōu)先”的原則,采取線上公證云方式實施。選房時,無房人才首先選房,全部無房人才結束選房后,若有剩余房源,有房人才依次輪候選房。[/color]
[color=#000000]青島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color][color=#000000]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color]
[color=#000000]2023年7月18日[/color]
<<上一主題|下一主題>>
返回列表
Powered by ShuzirenCms © 2003-2025 Shuzir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01039 secon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