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1/6/6 10:02:10
[img]/tp/2021/0606/1001470307.jpg[/img]
剛剛學出駕駛證未滿半年,因為心存僥幸心理,在喝過兩瓶啤酒后,駕車上路,被正在執(zhí)勤的交警查獲,因為酒后駕駛駕駛證被記12分。記者從即墨區(qū)交警大隊了解到,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fā)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5月27日晚,即墨交警鶴山路中隊在青石路設崗,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21時22分,張某某駕駛一輛灰色轎車沿青石路由北向南行至長江一路路口,執(zhí)勤人員在對駕駛員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當事人有酒駕嫌疑,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39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經詢問當事人得知:當晚張某某和一個朋友一起在飯店吃飯,席間喝了兩瓶“雪花”啤酒,自己也知道酒后不能駕駛,但是覺得飯店隔著家很近,所經路途也偏僻,自我感覺喝的不多,就自己開車往回走了。這一違法行為,讓正在實習期的駕駛證“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