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2020/6/28 8:05:49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家部委有關文件及青島市有關規(guī)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面調整青島市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8年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根據青島市統(tǒng)計部門公布的2019年平均工資數據,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本市2019年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就業(yè)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651元。按照最高繳存比例12%計算,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分別為2958元。
根據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市南區(qū)、市北區(qū)、李滄區(qū)、嶗山區(qū)、城陽區(qū)、黃島區(qū)、即墨區(qū)2020年繳存基數下限為1910元,按照最低繳存比例5%計算,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分別為96元;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繳存基數下限為1730元,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分別為87元。
單位和職工各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低于5%,最高不得超過12%。
自由職業(yè)者繳存基數按照《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進行調整。
2020年住房公積金匯繳年度所屬期間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在繳存2020年6月住房公積金后,可通過單位網上營業(yè)廳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處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業(yè)務。自本單位繳交2020年7月住房公積金時開始啟用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